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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原苏州市虎丘区吴公建筑防水材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2、委托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调查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吴公村长和路西侧
4、规划用途:二类用地
5、地块规模:占地面积约为301.84平方米
6、调查结论:
土壤: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检出值超标,苯并[a]蒽最大值6.8mg/kg,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24;苯并[b]荧蒽最大值6.1mg/kg,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11;苯并[a]芘最大值6.4
mg/kg,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25;二苯并[a,h]蒽最大值0.9
mg/kg,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71。
地下水: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仅W3检出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苯并[a]芘等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其中,除苯并[a]芘一项因子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地下水Ⅳ类标准。苯并[a]芘检出值为2.2ug/L,超标倍数为3.4。地下中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浓度为3.13
mg/L,检出浓度同时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mg/L、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1.2
mg/L,超标倍数分别为4.2、1.6。
综上,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下一阶段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尽快开展后续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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